| 干部调配程序
(一)干部调进,由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根据定编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计划申请, 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局长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局党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二)干部调出,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 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分管副局长同意,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三)为使干部能全面发展,局里干部要在内部进行正常的交流,根据工作需要、科室的人员情况及分管副局长的意见,结合干部的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
(四)干部调配必须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坚持标准,坚持按规定程序办理。局里每一个干部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关于调动或安排的决定。
人事任免及考核程序
(一)干部使用安排,必须根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个人的工作实绩,同时要考虑干部的硬性条件、工作需要和职数配备。
(二)提拔使用干部,由局党组集体讨论提名后,经过必要的考察,合格后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干部的免职,属于正常情况的免职由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手续;属于非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由办公室调查后出具有关材料,报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后上报。
(四)局每年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要求, 按德、能、勤、绩、廉,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分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两个层次进行。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和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的同志组成专班,先由个人总结,分管领导在听取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再交专班讨论评议,最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一般干部的考核,先由科室负责人在个人总结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经分管领导审查评定,并交办公室备案。 |